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接受上级公安、国安、消防、综治等专门机关业务指导,以“打造平安校园、共建和谐社会”为工作目标,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和“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为工作方针,忠实履行保家卫国的天职和护校安园的本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确保学校政治稳定、校园安定。
部门设综合科、治安科、应急科三个科室,目前在编职工21人。学校安全稳定办公室挂靠党委保卫部(处),具体职责如下:
1.牵头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确保学校政治稳定、校园安定。
2.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安全督查、协调和督办;负责学校安稳总值班管理工作;负责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负责牵头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应急抢险工作;承担重庆高教保卫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3.政治安全。负责敌情、社情、政情动态调研;负责校内重点关注对象的信息摸排和巡防;负责防范和打击宗教渗透工作;负责重要部门、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二级单位部门有效开展政治安全工作;协助有关安全部门查处校内政治案件。
4.门卫安全。负责进出校园车辆、人员、物品的检查、审验工作,构筑校园反恐防暴第一道防线;负责校门周边交通、治安秩序;负责校园车辆通行权限审核登记;负责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为社会单位和个人提供窗口咨询服务。
5.消防安全。负责牵头制定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负责消防隐患排查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校属单位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
6.治安安全。负责校园周边治安防范以及校园反恐防暴工作;负责校园治安安全隐患排查、督查、整改;负责调解、疏导校内纠纷,受理校内一般案件;对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进行初期处置、上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负责开展治安、刑事案件的防范和治安保卫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治安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交通安全。负责校园交通标识标牌及道路交通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校内交通秩序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8.户政管理。负责学校集体户口分类归档、日常管理和咨询服务,以及流动人口登记工作;负责师生出国出境政审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户口迁入、迁出工作;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户籍户政的咨询服务。
9.安全教育。负责安全宣传、演练及培训;负责师生安全知识考试认证工作;负责法制安全教育公选课课程建设与教学组织管理。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