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公安机关关于户籍办理相关流程,现将2018届毕业生户口基本信息发到各单位。请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具体核对工作要求如下:
1.凡户口未迁移到校的学生表上均无信息,不需要进行核对。
2.户口已迁移到校,进校后调整了专业的学生,要注明入学时就读的专业班级,及调整后的专业班级。
3.表上无信息的学生,若能确定户口已迁移到校的学生,须在表格空白处进行补登;若不能确定户口是否迁移到校的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虎溪派出所查询,若确认户口已迁移到校须在派出所打印一张“常住人口登记表”交保卫处。
4.户口已迁移到校的往届留级学生,须在表格空白处进行补登,并注明入学时年级、专业班级。
5.户口核对表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12月14-15日在和园三号4034办公室统一领取,核对完后须于2018年1月5日15: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返回。
咨询和办理地点:和园三号4034办公室
联系电话:65023808 陶老师
保 卫 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