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将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全校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危化品)安全;
2.后勤社会化食堂、商铺、门面安全;
3.重科大酒店消防及食品卫生安全。
二、督导时间
即日起至1月19日,具体时间由安稳办提前三天通知。
三、参加人员
吴松副校长,保卫处、教务处、科研处、资产处、后勤处(后勤公司)、重科大酒店及各二级学院相关领导。
四、督导方式
三项专项督导工作采取会议研究、座谈交流、现场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请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
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