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相关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保证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温馨和谐的假期,按照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放假前及寒假期间相关安全工作部署如下:
一、开展安全大检查
(一)安全自查:1月20日之前,各单位部门结合安全隐患“日周月”检查制度,对所管理和使用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门面房、机房、库房、配电房、超市、道路、堡坎、运动场地等区域场所以及排水排污系统、用电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找问题,及时整改除隐患。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清理各场所的易燃杂物和违章电器;
2.生化药品储藏室的药品要进行清理和管护,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要单独存放,且确保双人双锁;
3.及时检修门窗、墙壁、地面、操场、燃气管道和各种用电设备,确保用材环保、安全;
4.严格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对食堂厨房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污和消毒处置,尤其要对厨房的排油烟系统进行清污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5.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处的栏杆进行全面检查,被损坏的栏杆、栅栏要进行修复加固,对栏杆高度未达到国家标准规定高度的要进行整改;
6.对各种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和清理,防止因线路老化、负荷过高、线头裸露、充电时间过长等原因而引发短路、触电、火灾等意外事故;
7.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放假前进行一次彻底检查,防止留校学生私用大功率电器而发生火灾事故;
8.校内外所有排水、排污系统和生化池进行疏浚,确保排水排污系统和生化池畅通、安全。
(二)安全督查:1月22日—1月26日,由保卫处牵头,联合党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后勤处、校医院等部门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抽查。
二、强化安防管理
(一)落实安防措施。对假期不使用的各类场所要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源,并由物业公司贴上封条。对假期需要加班的各类场所,以书面形式告知物业公司,未经申请批准的,门岗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内或相应场所。
(二)重视学生管理。各二级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掌握寒假期间学生动向,要及时汇总留校学生情况,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要经常督促宿舍管理员落实好防范措施,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三)加强值班巡逻。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落实应急协调机制,保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坚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同时立即向保卫处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保卫处要加大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好24小时值班巡逻工作,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将门上卡、面上巡、点上守,落实到人、到岗,严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各单位贵重物品请妥善存放。放假期间要妥善保管各类办公用品,做好防盗防损工作,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在放假期间一律不得存放在办公室。
三、强化安全教育
为最大限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完成假前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冬季来临,重庆雨雾天气增多,各单位部门要对师生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外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自行驾车注意上路检查,开车不超载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乘车外出,不搭乘超载车辆,不乘坐黑车或无客运资质的交通工具,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二)预防踩踏教育。各单位部门严禁组织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大型集体活动,并对师生广泛开展防踩踏教育。提醒师生外出活动不要向人员集聚区聚拢,游览景点和参加地方节庆大型活动,在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公园等人员流动量大场所,尤其要注意疏散通道,防范踩踏事故。
(三)安全取暖教育。冬季气温较低,鉴于重庆高校无暖气装置,提倡师生用空调取暖,严禁使用电热扇等存有安全隐患的取暖设备。同时,加强师生寒假期间预防燃(煤)气中毒教育,讲解基本的预防常识和自救方法,提醒师生在家、在校洗澡时注意通风换气,预防中毒事故发生。
(四)心理健康教育。目前已进入学生考试周,期末考试带来不同程度的心理压力,是诱发心理问题的敏感时段。为防患于未然,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心理状态的关注,并以心理健康专题教育、讲座等形式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另外,对心理异常或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要积极与其监护人联系,并配合监护人做好必要的治疗疏导和后续工作,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五)其他安全教育。教育师生防盗、防抢、防诈骗;不涉黄、不赌博、不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警惕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特别是传销骗局,防止上当受骗;注意饮食安全,不暴饮暴食,不酗酒,不食用没有卫生保障的食品;严禁在网络上发表、转发不恰当言论;严禁在禁放区和校园内燃放烟花炮竹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治安、防火安全责任人要抓好落实,把好安全教育和检查关。
(二)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安全教育、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报告。
(三)及时报送。按时上报材料,材料上交情况,将作为安稳工作测评依据。
各单位部门按工作开展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工作,于1月20日前提交1月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记录表及安全隐患排查月度统计表;于1月25日前提交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统计表;各二级学院须结合安全稳定专项工作督导会会议精神及本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并于1月25日前提交安稳办。
纸质材料须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到办公楼123办公室范青民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邮箱安稳办公共邮箱:ckawbgs@163.com。
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