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教安[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全校将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范较大以上涉校涉生火灾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智博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双组长,所有副校级领导担任副组长,全体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稳办,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三、行动时间和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结束,为期5个月。全校开展拉网式排查,其中“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学术报告厅及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配电房、化粪池、学校在建工地等重点部位,水、电、油、气等管道设施及锅炉、电梯等设施设备为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方面
1.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房屋校舍。
牵头单位:基建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二)防火分隔方面
1﹒管道井、电缆井等是否进行有效分隔,管道井内是否堆放杂物或被占用。
2﹒防火门(卷帘)配件是否缺失、功能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常开,防火卷帘下方是否违规堆放物品。
3﹒防火墙、防火隔墙分隔不到位或被擅自拆除的,墙上开设门、窗、洞口处是否采用防火门、窗,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的孔隙处是否进行严密防火封堵。
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三)疏散通道方面
1.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疏散楼梯间内是否违规分隔设置房间。
3.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是否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避难层(间)内穿越通风或排烟管道、电缆桥架的,管道是否采用可燃材料包覆。
4.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违规设置铁栅栏、广告牌或装饰物等影响火场排烟、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四)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2﹒消防水泵控制柜是否处于手动控制状态。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联动。
4. 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能正常供水。
5.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按标准设置,并定期维护保养且保持完好有效。
牵头单位:保卫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五)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方面
1.实验室是否建立易燃易爆危险品台账及落实专人管理。
2.实验室是否违规使用、储存、销毁易燃易爆危化品。
3. 是否制定有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六)电气燃气管理方面
1.是否乱拉乱接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是否定期检测。
2.是否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安装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是否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是否通过审批并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方面
1.是否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
2.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是否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
3.是否有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方面
1.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 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九)日常管理机制方面
1.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
2. 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
3. 是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十)宣传教育培训方面
1.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十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是否定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2.是否定期组织对学生宿舍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整改。
牵头单位:学生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特别要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学术报告厅及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配电房、化粪池、学校在建工地等重点部位,水、电、油、气等管道设施及锅炉、电梯等设施设备进行拉网式、多层次、全方位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及时彻底整改。针对排查出的消防隐患,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完毕。对于隐患严重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建筑或设施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落实临时防控举措,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待隐患整改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重大消防隐患,必须严格方案、措施、时限、责任、资金“五落实”。安稳办将会同消防部门加大督促执法力度,健全通报、约谈、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建强消防力量。保卫处应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按标准配齐人员和装备器材,与公安消防队开展联勤联训,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公安消防队与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与微型消防站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求,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实战演练等工作。资产与后勤处应督促各食堂、超市承包商成立志愿义务消防队伍。各单位部门应成立志愿义务消防队伍。
(四)加强教育演练。专项行动期间,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对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进行1次“面对面”约谈,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各岗位管理人进行1次“面对面”约谈,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6月,保卫处将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开展1次培训及实操,同时,计划于同月在图书馆开展1次火灾应急疏散演练。
(五)建立常态机制。各单位部门要着眼于消防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并督促落实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应急演练等工作,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六)突出重点防范。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第二届智博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保卫处制定周密的消防安保方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6日前)。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开展此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6月7日至8月31日)。各单位部门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建立健全“问题清单”。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安稳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照“问题清单”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0月7日至10月12日)。各单位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切实固化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树立忧患意识。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学生安全防范能力相对较弱,消防安全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全校师生务必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发动各种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排查整治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逐级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抓好本单位所辖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履行属地的消防监管职责,逐级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岗位。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狠抓统筹协调。各单位部门要紧密结合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电气火灾防控等前期开展的多次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实施、同步推进。要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会商研判,综合运用各类监督管理手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改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环境。
(四)强化督查考核。安稳办将对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纳入2019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范围。
请各单位部门于6月6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5月至9月,每月 25 日前将消防安全问题清单(附件 3)报送到学校安稳办,10月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报送材料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安稳办办公邮箱,纸质材料须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办公楼123办公室范青明处。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2.重庆市消防安全风险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
3.重庆科技学院消防安全问题清单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厂房仓库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商场市场、生产厂房内生产经营与仓储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必须用防火墙、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4.施工现场与非施工区域之间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卷帘完全分隔。
5.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6.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7.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5.在消防车通道、救援场地上违章搭建、停放车辆、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救援行动开展的,必须清理,确保通畅。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商场市场、施工工地、厂房仓库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小作坊、仓库等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