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系统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安[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全校将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陈敏尔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唐良智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要求,坚持行业主导,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摸清教育系统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双组长,所有副校级领导担任副组长,全体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稳办,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专项治理有关工作。
三、治理时间和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结束,为期5个月。全校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学校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和校园周边不符合法定安全距离的易燃易爆点进行专项检查及治理。
四、专项治理内容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方面
1.是否按照理化性质分类存放。
2.储存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3. 危化品储存场所内的照明、除湿等电气装置及线路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
牵头单位: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二)平面布局方面
1.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2.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师生宿舍。
3.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设置部位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4.特别是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定安全距离的易燃易爆点。
牵头单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三)防火分区、分隔和间距方面
1.危化品存放场所中的防火分区之间是否采用防火墙分隔。
2.防火分隔设施用材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四)消防设施方面
1.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并保持完好有效等。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五)人员管控方面
1.学校易燃易爆危化品保管室管理、操作人员是否违规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2.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是否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等。
3.管理是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4.是否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六)消防车道及安全疏散方面
1.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用途是否改变,是否被占用。
2.消防车道是否通畅。
3.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场所应急灯具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七)职责落实方面
1.是否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
2.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是否设置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
3.是否在 6 月底前完成年度消防安全评估并报备等。
4.电气线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等。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方面
1.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
2.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依法履行职责。
3.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4.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九)宣传教育培训方面
1.是否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员等“五类”重点人员是否接受专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的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求等。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特别要对照 9 类专项治理内容,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
(二)深化治理。各单位要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场所逐一进行摸排,建立底数清单;将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建立隐患清单;对照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销案,并建立整治成效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成效。
(三)多措并举。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各岗位管理人进行1次“面对面”约谈,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集中整治阶段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至少开展 1 次火灾事故处置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各项预案,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储备充足的泡沫、干粉、沙石等灭火应急救援物资。
(四)保障力量。保卫处应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按标准配齐人员和装备器材,与公安消防队开展联勤联训,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公安消防队与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与微型消防站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求,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实战演练等工作。资产与后勤处应督促各食堂、超市承包商成立志愿义务消防队伍。各单位部门应成立志愿义务消防队伍。
(五)宣传引导。各单位近期要广泛开展爆炸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要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向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提示消防安全。
(六)强化机制。各单位部门要着眼于消防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并督促落实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应急演练等工作,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6日前)。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6月7日至8月31日)。各单位部门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清单”。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安稳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照“隐患清单”开展全面核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10月13日)。各单位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切实固化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树立忧患意识。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学生安全防范能力相对较弱,消防安全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全校师生务必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发动各种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排查整治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逐级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抓好本单位所辖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履行属地的消防监管职责,逐级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岗位。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狠抓统筹协调。各单位部门要紧密结合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电气火灾防控等前期开展的多次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实施、同步推进。要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会商研判,综合运用各类监督管理手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改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环境。
(四)强化督查考核。安稳办将对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纳入2019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范围。
请各单位部门于6月6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8月 5 日前上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基础信息台账》(附件3),6月至10月,每月 15日前上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10 月15 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到学校安稳办。
报送材料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安稳办办公邮箱,纸质材料须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办公楼123办公室范青明处。
附件: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3.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基础信息台账
4.关于开展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治理的通告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单位自查人:自查时间:行业核查人:核查时间:
检查 项目 |
检查 要点 |
检查标准 |
自查情况 |
行业核查情况 |
其他情况 |
(一) 易燃 易爆 危险品 存放 |
是否按照理化性质分间、分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 |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是否分间、分库储存。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是否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露天存放物品是否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库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垛储存。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每垛占地面积是否小于100平方米。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垛与垛间距是否小于1米。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垛与墙间距是否小于0.5米,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垛与梁、柱间距是否小于0.3米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主要通道的宽度是否小于2米。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
甲、乙类仓库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是否违规露天存放。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是否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甲、仓库和厂房内是否违规设置铁路线。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是否超范围经营、存放 |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应当根据取得行政审批的经营、储存范围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仓库内的照明、除湿等电气装置及线路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库房内是否违规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是否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是否违规堆放物品。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是否设置防护罩。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一) 易燃 易爆 危险品 存放 |
仓库内的照明、除湿等电气装置及线路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仓库的电器设备,是否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电工是否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电气线路是否由持有电工证的专业人员每月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二) 平面 布局 |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违规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 |
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甲、乙类仓库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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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部位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
甲、乙类仓库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是否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是否设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生产工厂总平面是否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 |
工厂总平面是否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甲、乙类厂房内是否违规设置铁路线。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三) 防火分区、分隔和间距 |
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是否采用防火墙分隔 |
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是否采用防火墙分隔。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防火分隔设施用材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
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是否设置不燃烧体防火堤。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甲、乙、丙类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类别火灾危险性的房间,其隔墙是否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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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墙上的门窗是否为乙级防火门窗。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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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防火分区、分隔和间距 |
防火分隔设施用材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
高层仓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h时,防火墙是否高出不燃烧体屋面0.4米以上,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0.5米以上。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防火墙上是否违规开设门窗洞口。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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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必须开设时,是否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仓库、罐区与在建工程,液体储罐之间,储罐、厂区与周边民用建筑、铁路线、公路等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
甲、乙类仓库,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及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甲、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储罐、厂区与周边民用建筑、铁路线、公路等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四) 消防 设施 |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的仓库是否设室内消火栓。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或储存量超过2t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仓库是否设置泡沫灭火设施。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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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装瓶数量超过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罐瓶间、实瓶库宜设置雨淋喷水灭火系统。石油库的油罐是否设置泡沫灭火设施。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液化石油气油罐区是否设置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系统。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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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立方米的非水溶性和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立方米水溶性甲、乙类可燃液体的固定顶罐及浮盖为易熔材料的内浮顶罐,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立方米的可燃液体浮顶罐是否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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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并保持完好有效 |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测。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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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每月开展一次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是否及时修复。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自动消防设施在修复完成前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五) 车辆、 人员 管控 |
车辆管控是否到位 |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是否安装防火罩。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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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拖拉机是否违规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是否是防爆型的。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是否违规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人员管控是否到位 |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是否违规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是否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六) 安全 疏散 |
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用途是否改变,是否被占用 |
仓库区内是否设置消防车道。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甲类仓库、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是否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是否设置消防车道。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区内环形消防车道之间是否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区中间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连接处是否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消防车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是否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消防车道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是否违规堆放物品。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应急灯具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
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中是否采用以下应急灯具:1)隔爆型固定式灯、2)隔爆型携带式电池灯、3)隔爆型指示灯类、4)隔爆型镇流器。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中是否采用以下应急灯具:1)隔爆型固定式灯、2)隔爆型携带式电池灯、3)隔爆型指示灯类、4)隔爆型镇流器、5)隔爆型移动式灯、6)增安型镇流器、7)增安型固定式灯、8)增安型指示灯类。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六) 安全 疏散 |
与甲、乙类厂房贴邻建造的办公室、休息室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办公室、休息室等必须与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是否高于或等于二级。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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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是否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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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职责 落实 |
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
单位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防火巡查检查情况是否如实记录在《防火巡查检查记录》上。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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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督促落实整改。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在整改完毕前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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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单位志愿消防队和技术处置队 |
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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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消防队员数量是否满足不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30%的要求。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是否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
是否结合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种类和工艺成立技术处置队,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为消防救援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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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并报备 |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是否在6月底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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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是否报当地消防部门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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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日常 管理 机制 |
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
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档案:①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情况;②消防安全制度;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消防演练记录;④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记录;⑤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全面检测及维修保养记录,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测及维修保养(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⑥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⑦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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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将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销售、储存等场所确定为重点部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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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日常 管理 机制 |
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依法履行职责 |
单位是否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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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清楚并履行以下职责:①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②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③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④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⑤组织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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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清楚并履行以下职责:①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②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③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④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⑤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⑥组织管理专职、志愿消防队;⑦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⑧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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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
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以下7类制度: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②防火巡查、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④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燃气和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⑤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⑥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⑦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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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规范化操作规程。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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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员工开展操作规程的培训。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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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严格遵守规程的员工是否违规上岗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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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日常 管理 机制 |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单位是否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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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每半年组织一次整体性演练。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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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是否明确火灾报警和接警处置、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以及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方法和措施。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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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动焊是否经过审批 |
动火动焊是否经过逐级审批。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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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现场落实专人看护、清理周围可燃物。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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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动焊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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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宣传 教育 培训 |
是否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新上岗和转岗员工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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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岗员工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的相关培训。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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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重点人员是否接受专门培训 |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员等“五类”重点人员是否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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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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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的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求 |
所有员工是否均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
是□ 否□ 不涉及□ |
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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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此表仅作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自查使用,并应分别存档备查(一式两份,可复印备查); 2﹒“不涉及”为该场所不涉及该检查项目; 3﹒其余未尽事宜皆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
附件2
重庆科技学院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序号 |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约谈曝光情况 |
发现的火灾隐患 |
整改时限 |
投入整改资金 |
整改情况 |
是否 约谈 |
约谈时间 |
约谈部门 |
是否 曝光 |
曝光时间 |
曝光媒体 |
填写示例 |
1、…… |
2019.08.31 |
XX万元 |
是/否 |
是/否 |
2019.06.05 |
XX区XX局 市XX委 |
是/否 |
2019.06.20 |
重庆日报、大渝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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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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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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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此表由各单位每月15日前上报,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格式统一。 2﹒表内数据均为累计数据,统计时间从2019年5月1日起。 |
附件3
重庆科技学院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基础信息台账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序号 |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电话 |
管理人及电话 |
主要易燃易爆危险品名称 |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量 |
存放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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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王XX 158XXXXXXXX |
例:张XX 152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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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统计表8月5日前由各单位上报。
2﹒“易燃易爆危险品存量”仅填写场所内日常易燃易爆危险品涉及量,如某仓库设计储量为20吨,但日常最大储量仅为10吨,则该项填写10吨。
附件4
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部署要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到 10 月底,针对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治理内容为: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方面。是否按照理化性质分间、分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范围经营、存放;仓库内的照明、除湿等电气装置及线路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
二、平面布局方面。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违规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部位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生产工厂总平面是否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等。
三、防火分区、分隔和间距方面。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是否采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分隔设施用材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仓库、可燃材料堆场、临时用房等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厂区与周边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消防设施方面。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并保持完好有效等。
五、车辆、人员管控方面。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是否安装防火罩;汽车、拖拉机是否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是否防爆;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是否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是否违规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是否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等。
六、消防车道及安全疏散方面。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用途是否改变,是否被占用;消防车道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应急灯具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与甲、乙类厂房贴邻建造的办公室、休息室是否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等。
七、职责落实方面。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单位志愿消防队和技术处置队;是否在 6 月底前完成年度消防安全评估并报备等;电气线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等。
八、日常管理机制方面。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动火动焊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在现场落实专人看护、清理周围可燃物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等。
九、宣传教育培训方面。是否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员等“五类”重点人员是否接受专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的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求等。
专项治理过程中,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要积极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在 6 月 15 日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并将自查自改和承诺情况书面报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
特此通告。
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