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保证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温馨和谐的假期,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平安夜圣诞夜新年夜元旦春节暨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放假前及寒假期间相关安全工作部署如下:
一、开展安全大检查
(一)安全自查:1月3日之前,各单位部门结合安全隐患“日周月”检查制度,对所管理和使用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门面房、机房、库房、配电房、超市、道路、堡坎、运动场地等区域场所以及排水排污系统、用电设施设备等和校车及自备交通车(包括电瓶车)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自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找问题,及时整改除隐患。
(二)安全督查:1月8日,由安稳办牵头组织对校园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薄弱环境进行抽查检查。
二、强化安防管理
(一)落实安防措施。对假期不使用的各类场所要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源,并由物业公司贴上封条。对假期需要加班的各类场所,以书面形式告知物业公司,未经申请批准的,门岗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内或相应场所。
(二)重视学生管理。各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掌握寒假期间学生动向,要及时汇总留校学生情况,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好防范措施,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三)加强值班巡逻。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落实应急协调机制,保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坚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同时立即向保卫处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保卫处要加大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好24小时值班巡逻工作,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将门上卡、面上巡、点上守,落实到人、到岗,严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强化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相关单位部门突出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事件以及传染病的发生。二是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加强标准化食堂建设。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园传播扩散,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五)各单位贵重物品请妥善存放。放假期间要妥善保管各类办公用品,做好防盗防损工作,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在放假期间一律不得存放在办公室。
三、强化安全教育
为最大限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完成假前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一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校园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的宣传力度。二是持续开展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问题线索摸排,配合公安等部门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乱象,净化、优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突出抓好交通安全教育。一是近期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增多,各单位部门加强对师生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外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二是自行驾车注意上路检查,开车不超载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三是乘车外出,不乘坐“三无”及超载、超速车辆。
(三)突出抓好预防踩踏教育。各单位部门严禁组织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大型集体活动,并对师生广泛开展防踩踏教育。提醒师生外出活动不要向人员集聚区聚拢,游览景点和参加地方节庆大型活动,在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公园等人员流动量大场所,尤其要注意疏散通道,防范踩踏事故。
(四)突出抓好安全取暖教育。冬季气温较低,鉴于重庆高校无暖气装置,提倡师生用空调取暖,严禁使用电热扇等存有安全隐患的取暖设备。同时,加强师生寒假期间预防燃(煤)气中毒教育,讲解基本的预防常识和自救方法,提醒师生在家、在校洗澡时注意通风换气,预防中毒事故发生。
(五)突出抓好心理健康教育。目前已进入学生考试周,期末考试带来不同程度的心理压力,是诱发心理问题的敏感时段。为防患于未然,相关部门及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心理状态的关注,并以心理健康专题教育、讲座等形式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另外,对心理异常或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要积极与其家长联系,并配合家长做好必要的治疗疏导和后续工作,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六)突出抓好其他安全教育。教育师生注意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等;不涉黄、不赌博、不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警惕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特别是传销骗局,防止上当受骗、被骗传销;注意饮食安全,不暴饮暴食,不酗酒,不食用没有卫生保障的食品;严禁在网络上发表、转发不恰当言论;严禁在禁放区和校园内燃放烟花炮竹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综治、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抓好落实,把好安全教育和检查关。
(二)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安全教育、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联系。
(三)及时报送。按时上报材料,材料上交情况,将作为安稳工作测评依据。
各单位部门按工作开展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工作,纸质材料2020年1月8日前,须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到办公楼123办公室范青民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邮箱安稳办公共邮箱:ckawbgs@163.com。
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