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员工、驻校各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校园车辆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即日起对校园交通秩序进行严管严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超速超载及鸣号校园内限速30公里/小时,任何车辆不得超速超载,不得鸣号。
二、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校园内各楼宇进出口通道严禁占用,博学楼东侧公路、笃行楼北侧公路、和园食堂东侧公路为消防环道严禁占用。
三、严禁违章停车在未划定停车位的区域停车、逆向停车、车头未朝外停车、占用两个车位停车等行为,均属违章停车。
四、严管不礼让行人校园内人员流动密集,车辆行驶须避让行人,尤其在斑马线区域要礼让行人。
五、高峰时段实施交通管控12:10-12:25,17:40-17:55为学生下课高峰时段,教学楼经容园平台至和园1号丁字路口沿线公路、学术报告厅经和园平台至和园1号丁字路口沿线公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六、校园交通违章查处教职工车辆全年第一次违章的网上通报;第二次违章的进行交通安全学习;第三次及其以上违章的取消通行权限1个月。非教职工车辆第一次违章的警示提醒,第二次违章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入校。
七、夜间停车收费管理依据《校园车辆管理办法》(重科院〔2019〕1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非教职工的车辆,收取夜间停车费。
八、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校园交通秩序事关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形象,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要强化主人翁意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员工积极监督并踊跃举报各类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秩序。
(联系人:姜珂,65023808)
保 卫 部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