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疏散设施,它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
2、学校的建筑物有以上的安全疏散设施的,应由使用或管理该建筑物的单位,对其安全疏散设施实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
3、对安全疏散设施日常管理、检查要求包括:
①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②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③严禁在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处理,若因安全疏散设施造成责任事故,将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按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