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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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2020-09-01 09:2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指示精神,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及措施的层层落实,实现学校政治稳定、校园安定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积极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深入分析和正确判断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的原则。校内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统一指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服从指挥,协同工作。

(二)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校内发生突发事件时,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形成系统联动,要听从指挥,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三)教育疏导,有效控制的原则。按照“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方针,及时疏导,积极化解,有效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快速反应,以快制快的原则。校内发生突发事件后,事件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并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关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掌握第一手的资料,迅速果断做出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三、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学校领导、各党总支书记、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安稳办)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及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深入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体制,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层层落实,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对涉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各责任部门赶赴现场,实施现场保护、抢救、疏散等工作,同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其领导下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学校安稳办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和信息反馈相关工作。

(二)学校成立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

学校成立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工部、保卫部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统战部)、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校医院、校团委和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生安稳办),挂靠学工部,由学工部部长任主任,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任副主任,全体辅导员为成员。

学生安稳办实行“办公室统一协调,各单位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负责学生安全稳定的日常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学生安全稳定信息的上报等工作。

工作组职责:

1.定期分析研究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全面安排部署学生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2.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学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3.统一指挥学校学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4.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拟定下一步工作策略。

5.确保信息畅通,重大事件须按规定的上报程序和时限要求报送信息。

6.研究决定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方面的奖惩事宜。

7.其他有关学生安全稳定的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置措施

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实行五级预警机制。

预警级别

状态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突发性事件前瞻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

没有发现

发现,但处于萌芽状态

已经发生,但处于局部状态

发展到较大规模

蔓延至全校

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格排查、准确把握师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化解潜在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

相关工作组要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公秘信息员的作用,加大信息收集力度,要对事件的起因、真相、可能发展的程度作深入的调查了解,并迅速组织力量,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向学校安稳办汇报。学校安稳办根据情况向分管校领导、学校领导小组报告。

学校安稳办组织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予以解决;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并立即疏散人群,严格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学校安稳办视情况向分管校领导、学校领导小组报告。

在值班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学校安稳办牵头组织足够的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疏导现场人员,稳定情绪,控制现场局面,坚决防止事态扩大。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接收统一指挥权后,学校安稳办服从学校领导小组的指挥。

在值班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学校安稳办积极组织和动员一切力量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耐心劝阻和积极疏导现场当事人,严防事态失控;如有可能,可立即召开全校干部(或党员)大会,讲明事实真相,提出明确要求,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如果有集会、游行的苗头,要耐心做好引导、教育、劝阻、说服工作,尽量不要发生正面冲突,尽最大努力把聚集活动控制在校园内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小组,请示下一步工作指示并请求提供必要的支援。学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后,学校安稳办服从学校领导小组的指挥。


首次报告和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五、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类型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领导小组须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研究事件,迅速做出处理决策,同时指挥各责任部门把握时机,立即行动,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一)大型活动、集会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预案

负责校领导: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保卫部、校工会、校团委及承办单位。

预防和处置方案:

1.学校举办大型活动、集会,承办单位首先要制定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

2.保卫部根据工作方案,提出安全保卫和应急预案,检查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3.举办大型活动、集会发生安全事故,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工作小组应立即行动,有序疏散人员,核实事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程度,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4.学工部、保卫部、校工会、校团委和承办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应积极妥善运送、救治和安置受伤师生员工,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宣传部(统战部)把好新闻报道关,掌握舆论导向主动权。

5.学校安稳办应尽快了解事故基本情况,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和市教委,并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故原因,同时掌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反馈信息。

(二)群体性闹事、上访、游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预案

负责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工部、保卫部、离退休工作处、信息化办公室、校工会、校团委和发生群体性闹事、上访、游行事件的部门。

预防和处置方案: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系统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学生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起事端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避免因疏忽或失误诱发事端。宣传部(统战部)、信息化办公室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展板、校园网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保卫部利用公秘手段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反映,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反馈信息,为学校领导正确决策参谋。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校工会等部门要做好教职工有关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2.有关部门了解到师生员工中可能发生群体性闹事、上访、游行事件的信息时,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做好思想工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单位内部,确保不出校门,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发展趋势。

3.师生员工发生群体性闹事、上访、游行事件时,学校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公安部门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宣传部(统战部)把好新闻报道关,掌握舆论导向主动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视情况需要,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保证相关参与人员的人身及财物安全。

(三)群体性斗殴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预案

负责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牵头部门:党政办、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工部、保卫部、校工会、校团委、二级学院和发生事件的部门。

预防和处置方案:

1.学生工作部门要组织各二级学院,经常加强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保卫部充分利用校园网或宣传展板和橱窗,通过典型案例或友情提醒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2.发生群体性斗殴事件时,保卫部应立即赶赴现场,疏散围观群众,控制肇事人员(嫌疑人)并封锁现场,同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并通知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及肇事人员(嫌疑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学校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紧急和严重程度报告上级部门。

3.对于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学工部、保卫部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抢救工作。同时学工部、保卫部和肇事双方当事人所在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四)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预案

负责校领导: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和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牵头部门:党政办、教师工作部、学工部、保卫部、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校医院、校工会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部门。

预防和处置方案:

1.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有害有毒物品散发事件、重大传染性传播事件、火灾事件和其他危及生命,如危墙危房事故、触电事故、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

2.保卫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校医院要加大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力度,坚持集中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3.当发生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学校应启动最高级别应急预案,组织教职工对人员进行紧急疏导,使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4.处置程序:检查有无人员伤亡和人员被困;发现有人员伤亡时,应优先进行人员抢救;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善后安置工作和思想稳定工作。

(五)泄密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预案

负责校领导:分管意识形态的校领导

牵头部门: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监察处)、教师工作部、保卫部、教务处、科研处和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

预防和处置方案:

1.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建立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对秘密文件、资料和科技产品及档案的管理,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2.发生泄密事件后,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党政办、宣传部(统战部)、保卫部和涉事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保卫部首先立即封锁现场,控制嫌疑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3.根据损失程度大小,将情况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六、突发事件报告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警戒级别在三级及以上的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一)初次报告

报告必须包括的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数及性质、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二)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处置措施。

(三)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学校通过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总值班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置流程按《安全稳定总值班工作实施办法》(重科院委〔2018〕39号)执行。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一)工作联动机制

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在工作上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服从学校领导小组或学校安稳办统一调遣。

(二)责任追究机制

各相关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为具体责任人,所有责任人须切实担负起相应职责,任何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应急补救机制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因出差在外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赶赴现场处理,应第一时间向自己的直接领导汇报,由该责任人的领导安排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紧急代替处理,并保持信息畅通,避免造成应急处理工作脱节。

八、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注意事项

(一)信息及时准确

及时准确地掌握动态信息是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前提,各单位、部门的公秘信息员要及时准确搜集各种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的情报信息,为学校领导做出正确判断与决策,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防止和控制事端提供有利条件。

(二)责任明确具体

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要坚持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维护本部门稳定的政治责任。苗头性事件发生在某个单位、部门的,就由当事单位、部门领导出面及时作疏导工作,同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同时发生在几个单位、部门的,就由分管校领导统一协调,各部门领导必须迅速响应,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到维护稳定工作“五个亲自”(亲自赶到现场、亲自指挥、亲自出面疏导、亲自做思想工作、亲自做善后工作)。

三)处置及时有效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贯彻“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各二级单位领导和学工干部要经常深入到师生中去掌握教职员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起事端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避免因疏忽或失误诱发事端。对师生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解释和处理,勿使矛盾激化,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对党员、干部、教职工经常进行组织纪律教育,做到“五个不准”:不准在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不准对学生闹事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不准支持学生的错误言论和偏激行为;不准参与学生闹事和上街;不准为闹事者提供财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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