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学校首页 | 本站首页 | 部处简介 | 现任领导 | 科室设置  | 部处新闻 | 安稳制度 | 信息公开 | 资料下载 | 安全教育 | 处长信箱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安稳制度>>应急预案>>正文

学生意外伤亡应急预案
2019-01-11 13:04  

为了预防、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因学习生活、体育运动、交通事故、外出实习等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受伤事故和学生在校期间未进入医疗机构前死亡的各种情况。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做到生命第一,学生第一,最大限度的保护学生的健康和抢救学生生命。

2、预防为主原则,制定科学预防机制,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及时原则,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指挥和职责

1、学生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定时召开学生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全面负责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副组长:

职责: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安全事宜。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具体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

组员:

职责:具体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事故不良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2、 学生安全应急处置小组下设具体4个小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处理组、善后处理组,其主要负责人和职责为:

(1)通讯联络组组长:

成员:

职责:保障通讯设备的畅通、及时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警并向上级报告,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电话值守,负责对事故发展态势的关注。

(2)医疗救护组组长:

成员:辅导员

职责:负责受伤人员的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员,及时通知受伤人员亲属。

(3)现场处理组组长:

成员:保卫处人员 各年级辅导员

职责: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保护好案发现场,做好事故现场警戒工作,设置警戒标志,协助警务人员收集有关重要物证。

(4)善后处理组组长:

成员:辅导员、院系主要领导等

职责: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及时向师生和伤员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做好教学秩序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完善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减少心理疾病造成的自残、自杀等悲剧的产生。

2、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3、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按照安全工作要求,作到层级签约,责任到人。

4、对可预见性事故,相关负责人和部门要提前进入紧急预警状态。例如:辅导员要加强对具有心理疾病或心理压力较大的学生的关注,适时对其进行心理疏通和引导,防止学生过激行为,造成自杀的悲剧;体育教师要根据学生体质状况制定教学计划和规定锻炼强度等。

五、处置程序

1、学生重大伤害事故处置程序

(1)辅导员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并及时报告学工办、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时通知就近学生立即拨打120送医院抢救,其余学生保护好现场并协助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取证。

(2)学工办与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保持信息畅通,在30分钟内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并赶到现场,指导辅导员开展工作。由教导处出面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要有监护人在场),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调查人员要有签名。

(3)在家长到来之前,辅导员组织好班干部和学生到医院协助照料和护理,如需要紧急住院治疗,费用由学院学生经费借支或辅导员垫支,但须办好相关手续。

(4)辅导员通知学生家长速到学校。注意告知方式及家长应做的准备,告知时应有两名教师或学生在场,并做好电话记录或录音工作。

(5)学校召开有关老师、学生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其后学院负责接待来校家人,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引导工作。学院分管领导视情况出面接待家长。

(6)学生恢复健康后,辅导员指导学生向保险公司索赔。

2、学生意外死亡事件处理程序

(1)辅导员接到学生死亡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报告学工办、学院分管领导,通知就近的保卫科工作人员保护好现场,同时,拨打110报警。如因病和意外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则要求医院保存好病历等相关材料。

(2)学工办、学院分管领导接到辅导员报告后,立即赶往现场并在30分钟内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赶到现场后详细了解情况,指导辅导员开展工作。

(3)辅导员通知学生家长速到学校。注意告知方式及家长应做的准备,告知时应有两名教师或学生在场,并做好电话记录或录音工作。(注意告知方式:一定讲明个人身份和联系方式,以便对方验证;为防来校途中出现意外,可以病重告知,请家人筹备足额费用速来校,并留下其移动电话和来校车次和时间)

(4)学校召开有关老师、学生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学院负责接待来校家长。周密设计家长来校后的情况告知见面会,确定告知死亡学生家长事故经过的人员和方式并予以告知,校区医院派出医生备好抢救器材和药品备用。

(5)成立以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的学生善后处理工作组,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思想稳定工作,同时根据家长提出的各种要求,做好协商处理工作。

(6)辅导员到派出所或医院办理学生死亡证明书,学院安排人员陪同家长一起带上死亡证明书尽快完成火化工作。

(7)学院征求家人意见购买返程车票,并派车派人送其到车站。

3、事后辅导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并交学院存档备案。重大事故须形成书面报告向学校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涉及责任人失职或渎职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

七、附则

1、本预案解释权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闭窗口
· 关于校园封闭期间违规翻墙学生...
· 致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
· 2022年3月安稳工作重点任务推进...
· 关于启用访客系统的通知
· 关于清理登记校园流动人口的通知
· 关于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
· 关于大学城东一路部分路段封闭...
· 2022年1-2月安全稳定重点工作推...
  联系我们

24小时值班电话

023-65023110

15123139971

 值班电话:023-65023110    传真:023-65023803

地址:重庆市大学城重庆科技大学 版权:重庆科技大学党委保卫部   管理员登陆